遇上用例驱动的团队
就像小说里那些早慧的少年,很早就尝试过用例驱动的需求文案,结果与客户,一个愁默默,一个恨绵绵。
最狂热的用例编写者也承认,用例对客户与需求人员都是一种heavy的相互折磨。
客户看用例时总要收摄心神来阅读整个交互的流程,还有那些该死的扩展流异常流,没经过程序员专业抽象训练的客户,对着这些伪代码一般的情景脚本,刚开始的一两个还好,看多了,就是白天也能睡去。客户只是看都如此了,负责写的人当然也不会好过。
但heavy的工作总有heavy的好处,否则早被唾弃于舞台的背面。
在用户的角度,用例比模棱两可的功能点描述要清晰,也更直白于系统的价值。
在开发团队角度,RUP的核心方法论之一---用例驱动的口号,明白人自然明白它的妙用。
设计人员的新设计手段:“用时序图分析用例的实现,在描述过程中确定构件或类,分配它们的职责和方法”,通过对用例覆盖率的追踪,需求与设计之间的信息损耗这个famous problem大大降低。
测试人员和文档人员,更可以直接把系统用例笑纳为《测试用例》和《用户手册》。
来到亿迅后,被这里的用例文明给震住了,每个项目的软件规格说明都是屯门清一色的几百页的前景,用例规约,业务规则,词汇表,补充规约组成.......难得有情郎啊。
昨天又看到了一批新的用例诞生,但实在有好些明显的不足啊,忍不住旧事重提的记下一批经典的错误。不过.....只要能和客户达成需求共识,就是一份好的用例了,也不用花太多时间在学术性的讨论上。
1.客户没有能力阅读用例
如果客户实在没办法撑住困意看完用例的细节,即使草草签了名,得不到用户真正确认的用例,依然无法用来驱动设计和测试。
解决方法:放弃编写用例,改回用户容易看的传统方式。
2.团队没有能力实现用例驱动
如果开发团队在设计与测试时,根本不依照用例细节驱动,那用例对开发团队就只是个摆设,花瓶。
解决方法:对设计、测试人员进行用例驱动的培训,如果事不可为就干脆放弃,怎么省事怎么做。
3.在用例中描述系统内部工作
经典错误,开发人员把用例当作设计文档来写,如“系统将销售信息写入数据库”,实际上应该写的是“系统记录销售”。
解决方法:站在客户的角度,把系统视为黑盒,删除所有内部设计描述。
4.在用例中描述界面
另一个经典错误,不说了,如果在意用户信息包括了姓名和密码,可以在词汇表里记录,而用例写成--显示<用户信息>。
5.在用例中越出系统边界描述整个业务流程
要建立的系统只是整个业务流程里的一部,善良的需求人员为了大家清楚来龙去脉,将系统外的处理步骤也写进了用例的情景。
如:
1.用户去营业厅开户
2.用户拨号接入
实际上去营业厅开户不属于宽带接入认证系统的职责。
解决方法:开户的描述应该放到用例的前置条件中。前置与后置条件是说明系统边界外的业务流程的好地方。
6.过多的用例,让人晕菜
国外的惯例,一个用例一般有半个以上人月的开发量。
解决方法:
1.开户,销户这样的CRUD型用例可以合并成一个管理用例,以四个主场景分别表达。
2."老板问:你每天做什么阿?","我每天登陆系统"。这就是用例没有提供足够价值的明显标志。
3.用例中的每一个步骤,其实都可以写成一个独立的用例,分 or 不分?这是个问题。
4.用例的打包组织是一门艺术,混合的按照功能包、顶级目标用例,Actor,开发团队或者版本号等等。
7.过多的扩展事件和异常事件流,让人晕菜
即使是受过训练的程序员,2a, 3b1看多了也要晕掉,记住阅读者是人而不是机器。
解决方法:
1.如果逻辑不多,可以一句话讲完,不影响主场景的,不建议新起一个事件流。
2.可以使用活动图来辅助说明。在RSM7.0的模版里,每个用例都会带上一个活动图。
8.过多的关系,继续让人晕菜
“不要花一个月的时间去讨论应该include还是extend”。大家对include, extend and generalize都不熟悉,那就干脆都不要用了。
参考材料:
《编写有效用例--Wriging Effective Use Case》Corkburn 2001,大家现在使用的用例模版都是他创下来的,此书无可替代。
《用例模式与蓝图--Use Cases Patterns and Blueprints》我觉得比另一本名字相近的《Patterns for Effective Use Cases》要实用一些。